營養照護
長照需要者出現攝食量減少、營養不良、體重下降、傷口癒合不佳、慢性腹瀉、體力不濟等情形,可提供專業營養師到家中指導家屬飲食配方,食材調配等,以改善其營養狀況。
(一)服務對象
(一)服務對象
同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的服務對象,經照顧管理專員家訪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以上且有營養照護需求者。
(二)服務內容
1.營養評估、提供個案營養建議(例如:熱量、蛋白質及其他各類營養素調整)、水份攝取量建議、變化餐點 內容(例如:食物的選擇、調整飲食質地、份量、餐次及製作方式:如天然攪打飲食及流質飲食等)或調整適切的營養支持途徑與方法等。
2.指導主要照顧者備餐技巧、餐器具的使用、進食姿勢、進食狀況及體重變化的監測。
2.指導主要照顧者備餐技巧、餐器具的使用、進食姿勢、進食狀況及體重變化的監測。
(三)補助標準
依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「照顧及專業服務」給付
| 一組 | 支付價格 | 原民區或離島支付價格 | |
|---|---|---|---|
| 3次 | 4,500元 | 5,400元 | |
| 部分負擔 | 一般戶16% | 720元 | 720元 |
| 中低收入戶5% | 225元 | 225元 | |
| 低收入戶0% | 0元 | 0元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