進食與吞嚥照護
(一)服務對象
同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的服務對象,經照顧管理專員家訪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以上且有進食與吞嚥問題者。
(二)服務內容
- 評估-觀察與確認照護需求:
- 觀察個案吞嚥功能、進食情形,分析個案不能安全進食的原因。
- 確認個案達到安全進食之照顧模式。
- 對於鼻胃管留置個案,評估由口進食之訓練潛能。
- 指導措施:
- 指導對象以個案及主要照顧者為主,另得依個案需要增加長照人員或其他照顧者。
- 依個案個別需要,指導口腔按摩或運動、改變餐點內容、調整食物質地、改變用餐器具或姿勢等方式,調整日常飲食模式等,以達到安全進食。
- 指導照顧者協助個案口腔運動,調整個案日常飲食模式,及指導協助個案進食之方式。
- 對於適合由口進食之鼻胃管留置個案,進行由口進食練習,協助恢復以口進食。
- 執行前述項目時,應符合各專門職業醫事人員法規規定。
(三)補助標準
依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「照顧及專業服務」給付
| 一組 | 給(支)付價格 | 原民區或離島支付價格 | |
| 6次 | 9,000元 | 10,800元 | |
| 部分負擔 | 一般戶16% | 1,440元 | 1,440元 |
| 中低收入戶5% | 450元 | 450元 | |
| 低收入戶0% | 0元 | 0元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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